一、过户要求:
1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《契证》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三证齐全,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。
2.交易过户时房屋无抵押、无法院查封。
3.交易过户时房屋买卖双方(包括房屋共有人)亲自到场,对交易事项无任何异议。
4.委托办理的,需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。

 

二、过户流程:
1.提交资料;
2.资料审核;
3.签订合同;
4.缴税过户;
5.出房产证;

 
三、卖方所需资料:
1.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
2.配偶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
3.婚姻证明(结婚证、单身证明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<须有财产分割证明>);
4.房屋产权证;
5.出售已购公房、央产房、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;
6.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。
 
四、买方所需资料:
1.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
2.配偶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
3.婚姻证明(结婚证、单身证明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);
4.购房合同;
5.贷款银行需要提供的收入证明、其他证明或资料。
 
 
详细解读过户流程说明
 
柯桥区(二手房)存量房买卖登记领证
(一)办事程序:
    先到建设窗口查询房产档案并进行转让鉴证,之后去契税窗口缴税,交完税之后再到建设窗口办理产权登记。
    →办理土地转让手续,领取土地联办单
    →至住房局窗口登记,领取收件收据
    →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
 
(二)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:
    1.房屋登记申请书;
    2.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(核对原件,收复印件);申请人为单位的,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;单位转让房产的,还需提交公司章程证明、董事会决议(或职代会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买卖的文件);
    3.房产证(原件)、土地证(联办单、土地证及复印件);
    4.房产买卖协议;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、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,买卖协议须公证,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的备案证明;
    5.销售发票;
    6.契税完税证明;
    7.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。
 
(三)友情提醒:
    1.申请书可在办证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;
    2.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亲自到场办理登记及领证;
    3.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登记或领证,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出具书面委托书,自然人委托出售房产的,委托书须公证;港澳台人士委托的,委托书须公证;非中国国籍自然人委托的,委托书须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(领)馆或该国驻中国使(领)馆认证;
    4.出售未成年人的房产的,须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;
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,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。
    5.转让房屋时,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、个人所得税等税费。
 
(四)税费项目:
    转让方承担:费用:交易手续费(住宅3元/M2,非住宅5元/M2)、个人所得税、营业税等。
    受让方承担:登记费(住宅80元/套,非住宅550元/套,增加共有证10元/本)、交易手续费(住宅3元/M2,非住宅5元/M2)、配图费(20元/套)、税金:契税(具体咨询地税部门:0575-85583639)。
 
(五)服务时限:自受理登记后10个工作日办结
 
(六)服务电话:
    请咨询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中心电话:0575-841259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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