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过户要求:
二、过户流程: 三、卖方所需资料:
1.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 2.配偶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 3.婚姻证明(结婚证、单身证明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<须有财产分割证明>); 4.房屋产权证; 5.出售已购公房、央产房、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; 6.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。 四、买方所需资料:
1.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 2.配偶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); 3.婚姻证明(结婚证、单身证明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); 4.购房合同; 5.贷款银行需要提供的收入证明、其他证明或资料。 详细解读过户流程说明
柯桥区(二手房)存量房买卖登记领证
(一)办事程序:
先到建设窗口查询房产档案并进行转让鉴证,之后去契税窗口缴税,交完税之后再到建设窗口办理产权登记。
→办理土地转让手续,领取土地联办单
→至住房局窗口登记,领取收件收据
→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
(二)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:
1.房屋登记申请书;
2.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(核对原件,收复印件);申请人为单位的,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;单位转让房产的,还需提交公司章程证明、董事会决议(或职代会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买卖的文件);
3.房产证(原件)、土地证(联办单、土地证及复印件);
4.房产买卖协议;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、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,买卖协议须公证,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的备案证明;
5.销售发票;
6.契税完税证明;
7.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。
(三)友情提醒:
1.申请书可在办证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;
2.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亲自到场办理登记及领证;
3.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登记或领证,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出具书面委托书,自然人委托出售房产的,委托书须公证;港澳台人士委托的,委托书须公证;非中国国籍自然人委托的,委托书须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(领)馆或该国驻中国使(领)馆认证;
4.出售未成年人的房产的,须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;
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,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。
5.转让房屋时,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、个人所得税等税费。
(四)税费项目:
转让方承担:费用:交易手续费(住宅3元/M2,非住宅5元/M2)、个人所得税、营业税等。
受让方承担:登记费(住宅80元/套,非住宅550元/套,增加共有证10元/本)、交易手续费(住宅3元/M2,非住宅5元/M2)、配图费(20元/套)、税金:契税(具体咨询地税部门:0575-85583639)。
(五)服务时限:自受理登记后10个工作日办结
(六)服务电话:
请咨询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中心电话:0575-84125995
|
|
联系我们 | 关于我们 | 免责声明 | 广告服务 | 帮助中心 | 意见反馈 | 友情链接 | 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 |
Copyright 2010-2012 © 柯桥创业信息网版权所有
联系电话:15857579258 客服QQ:80561642 电子邮箱:80561642@qq.com |